金铃儿语气狂傲地说道,“心术是一种恐吓之术,简单点说就是让人自己把自己吓死。在我的幻术面前,这种术法简直拙劣得可笑。我指尖这朵幻蝶若是放出去,整个桃花村的人都能无火而焚,这才是顶级幻术。夫君,若她方众妙仅凭这点本事就能封神,那我能封什么?”
余飞翰指着卷宗说道,“她在草原搅弄风云,靠的可不是心术。”
金铃儿更为不屑,“用美貌蛊惑几个男人为自己当牛做马,冲锋陷阵,算什么本事?没有那些男人,她能成事吗?夫君,这般不贞不洁的女人,你还要她干什么?你看看我。我有才有貌,却只对你一人钟情,我不比她好吗?”
说着说着,金铃儿又扑进余飞翰怀里,眼巴巴地望着他的眼睛。
余飞翰哄道:“你在我心里自然是最好的。”
金铃儿哼哼两声,表情不太满足。她知道,夫君心里还有金幻之。若是自己也能给夫君生孩子,还有金幻之什么事?
坐在对面的金幻之朝余飞翰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目光,脸上全无醋意。为了帮助兄长登上储君之位,这金铃儿还是她主动送到余飞翰面前的。一个好用的工具,一杆冲锋陷阵的枪,何须过多在意?
夫妻二人微微颔首便达成了交流。此去临安,正可让金铃儿试试方众妙的深浅。
外面忽然传来惊呼声,随后是拖长的马鸣。有人高喊:“不好!遇上大虫了!”
金幻之连忙掀开车帘,急促下令:“所有侍卫都去保护小主子!”
她儿子和奶娘待在后面那辆马车上,她自然紧张。
金铃儿从余飞翰的怀里退出来,漫不经心地说道:“姐姐不要着急,一只大虫罢了,我的蛊卫轻易就能斩杀。”
话落,一名穿着银红劲装的男人已经跃出人群,朝那猛虎攻去,十指的指甲竟然全是漆黑色泽,修剪得十分锋利,比之虎爪不遑多让。
一人一兽的交锋却仿佛是两头野兽在撕咬,映入眼帘的是最为原始的血腥和残忍。
一刻钟后,男人缓缓走回官道,路边草丛里没有猛虎的尸体,只有一堆碎肉。
男人的皮肤被抓挠出许多深可见骨的血痕,血痕里有数不清的蠕虫钻来钻去。原来他早已经不能称之为人,而是一个培育蛊虫的容器。
这就是祁国最神秘的一支军队,名为蛊卫。他们的掌管者就是圣女金铃儿。
余飞翰轻轻拉下帘子,隔绝了蛊卫可怖的模样。无论看多少次,他都无法抹去心中的恶寒。
金铃儿笑嘻嘻地说道,“夫君,这回我把两百蛊卫全都带来了。有他们在,就算你要篡权夺位,我也能帮你达成心愿。”
余飞翰俯下身亲吻金铃儿明亮的眼睛,呢喃道,“那我就先谢谢夫人了。”
坐在对面的金幻之慵懒靠倒,无声而又惬意地笑了。她不用去争夺什么,世上所有好东西都会有金铃儿和余飞翰捧到她面前。
但愿那国师方众妙也是一个好用的工具,能够为她带来更大利益。
草原各方霸主皆是方众妙的裙下之臣,不巧的是,金幻之对辽阔的草原也已经垂涎许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