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子缓缓前行,从立交桥上下来。
他忽然开口,“去普仁医院。”
楚霄一怔,下意识地问:
“谁生病了吗?”
邵华嘶的一声,嘴角一抹玩味:
“你该不会要去看望情敌吧?还是说去揍他一顿泄愤?别说,要搁在以前你肯定打不过他,但是他现在眼睛看不见了,肯定不是你的对手。”
他越说,越来越兴奋。
情敌?
楚霄反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,这个情敌指的是秦正铭。
听说他双目失明了。
唐时慕没说话,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。
直到车子停在医院附近,他才说:“肚子饿了。”
“肚子饿了你不选好一点的地方?我们好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,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你弄上车,结果你就带我们到这个破摆摊的来吃粥?你是不是太不够意思了?”
邵华的抱怨声太大,正好摊主端着三碗艇仔粥过来,听见他的抱怨,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。
楚霄连忙瞪了邵华一眼,转身对摊主微笑道:
“您别介意,我兄弟就是有口无心。”
摊主只是一时尴尬,很快就笑了。
“这位老板说的也对,我们这就是个破摆摊的,可是我们的粥是地道的广东口味,保准不会比那些山珍海味差。”
邵华听他吹得神乎其神,不以为然地拿起勺子,吃了一口。
眼神一顿,别说,味道还真不错。
连吃了三口后,才含糊地问唐时慕:
“你什么时候有吃路边摊的习惯?怎么发现的?”
唐时慕盯着砂锅里的粥,目光沉凝着,脑海里还闪过那天晚上苏暖坐在他对面,说着些以前的事情。
那天晚上她脸上的神情很轻松,灯光柔和,好像一晃就变回了当年那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。
现在,对面就是邵华大老爷们的脸,他的目光一顿,握着勺子的手一紧。
“无意中发现的。”
三个大男人很快就把各自的粥吃完了。
就在三人起身的时候,迎面过来了一个身穿西装的男人。
直到那人从树荫下走过来,站在灯光所能照到的地方,邵华才认出来他是秦正铭的助理。
时基。
“唐总,我们老板有请。”